【信息时间:2024-08-22阅读次数: 】
2023年7月31日早上,一男子急匆匆来到中山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反映:“我是今年2月初进入某保安公司打工,5月底离职了,老板扣了我360元工作服费用,你们能不能解决?”调解员答道:“先别着急,说说什么情况后,看我们能不能给你调解解决”。调解员在大致听了吴某反映的情况后,又将“某保安公司”负责人约到调解中心进一步了解情况。公司负责人何经理来后称公司在入职时为每位员工定制的工作服都是量身定制的,价格合计360元。后吴某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则需要自己承担工作服的费用。
调解员听完双方各自陈述的理由,便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工作服属于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的劳动用品,提供工作服不能等同于买卖工作服,工作服费用和穿着中的正常损耗成本应当由企业承担。经调解,保安公司当场退还吴某工作服费用,同时对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完善。
当下正值高校毕业生求职季,在此,我们也提醒各位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用人单位以各种名目收取服装费、体检费、中介费等费用的,都属于违法收费。遇到这种情况,可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维权。